《足球教練員職稱評價標準》發布,激勵基層教練發展
在8月6日的直播中,據央廣網報道,體育總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足球教練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此《標準》主要聚焦于推動足球教練員的職業發展,尤其鼓勵他們深入基層工作。
根據這份《標準》,足球教練員應具備全面且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尤其是在訓練和育人方面的能力。特別是對于國家級的教練員,要求他們要對本項目訓練競賽有深入的研究,并能形成在體育訓練方面的代表性成果。同時,為了確保教練員的持續學習和進步,該《標準》還特別強調了崗位培訓的必要性,并優化了相關的培訓條件。
對于教練員的崗位培訓,該《標準》明確提出,通過足球行業協會教練員等級培訓并取得國際通用的合格證書的教練員,將被視為已經完成了相應層級的崗位培訓。這一舉措旨在鼓勵教練員不斷更新知識,提升自身能力。
此外,《標準》還對教練員的執教水平和業績貢獻進行了細致的評價。其中包括了對教練員在取得優異競賽成績、輸送優秀運動員等方面的業績內容的細化和豐富。為了使評價體系與賽事體系更好地銜接,該《標準》還擴大了與教練員執教成績緊密相關的賽事認定范圍,包括國際足球青年級別賽事、中國足球職業聯賽體系賽事以及國內青少年足球賽事等。
另外,根據世界足球強國的經驗,足球項目的普及對于提高競技水平具有基礎性和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標準》特別強調了鼓勵足球教練員扎根基層的重要性。尤其是向在學校、體校和社會青訓機構等從事少年兒童足球啟蒙工作的基層教練員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和傾斜。這樣的舉措旨在擴大足球人口,厚植足球文化,以普及來促進競技水平的提高。
總的來說,這份《足球教練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的發布,是我國足球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一步,旨在全面提升足球教練員的專業素養和執教水平,從而為我國的足球事業打下堅實的基礎。